建档是指孕妇在怀孕期间正式注册并建立孕妇档案的过程,以便医疗机构能够全面记录和管理孕妇的健康信息,并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和指导。一般来说,建档时间是在怀孕早期,通常是怀孕初期的前三个月内进行。

一、建册对象

建册对象为在本市常住的孕妇,包括本市户籍、外嫁京及在本市常住并拟在京分娩的非本市户籍孕妇。

二、建册时间

孕妇本人应在怀孕6周后(按末次月经第一天算)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血/尿妊娠化验结果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册。

三、建册方法

(一)孕妇本人为本市户籍的,需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本人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册;

(二)孕妇本人为非本市户籍、但丈夫为本市户籍的,孕妇需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丈夫户口本到丈夫户口所在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册;

(三)夫妻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孕妇需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本人在京暂住证到居住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册;

(四)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时,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保健科工作人员应确认孕妇是否具有享受北京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北京市孕产妇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补助政策资格。

四、其它说明

(一)夫妇双方均为本市户籍,但一方为非集体户口、一方为集体户口的,应在非集体户口一方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册。

(二)夫妇双方均为本市正式集体户者,原则上在女方集体户口所在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册。

(三)夫妇一方为本市正式集体户、一方为本市临时集体户者,原则上在正式集体户口所在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册。

(四)军人视作集体户者。

建册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15

孕7-8周周一至周五早晨空腹(不吃不喝)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及暂住证)、历次B超、母子健康档案到门诊挂号——分诊台分诊——分诊到相应诊室检查——开检查单——交费——空腹抽静脉血——空腹做B超——心电图——血常规——到产科营养门诊填表建册——回原诊室找医生填写病历,查分泌物常规——约NT彩超、产筛——听营养课(必须)同日挂号到科室看结果。

以下是建档时可能需要的一些常见资料和文件: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作为个人身份验证的必备文件。

结婚证或配偶身份证明:用于确认婚姻状况。

孕前检查报告:如果您在怀孕前进行了一些孕前检查,例如血常规、乙肝、艾滋病等检查,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检查报告。

孕妇保健手册或健康档案:如果您已经有孕妇保健手册或其他相关健康档案,需要将其带到医疗机构进行建档。

其他医疗记录:如果您之前有过其他医疗记录或疾病诊断,例如慢性病、手术史等,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记录。

请注意,具体的建档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医疗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提前与就诊的医疗机构联系,了解具体的建档要求和需要提供的资料,以便顺利进行建档和享受相关的孕妇医疗服务。